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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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顧問,均為無給職;其遴聘辦法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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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條例第 22 條,公平會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顧問,均為無給職;其遴聘辦法另訂之。這表示公平會在處理業務時,可以遴聘學者、專家作為顧問,而且他們都是無給職的。這條法條的參考資料可能是實際公平會遴聘學者、專家作為顧問的相關案例,或者是公平會遴聘顧問的具體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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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