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組織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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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辦理全國交通行政、交通建設及產業業務,特設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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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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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8 版
(0171208 制定)
交通部管理並籌辦全國電郵、郵政、航政及監督民辦航業。
(0190125 全文修正)
交通部管理經營全國電郵、郵政、航政,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並監督民營交通事業。
(0270114 全文修正)
交通部規畫、建設、管理、經營全國國有鐵道、公路、電政、郵政、航政,並監督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
(0270719 全文修正)
交通部規畫、建設、管理、經營全國國有鐵道、公路、電政、郵政、航政,並監督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
(0320626 全文修正)
交通部規畫、建設、管理、經營全國國有鐵道、公路、電政、郵政、航政,並監督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
(0350525 全文修正)
交通部規劃、建設、管理、經營全國國有鐵道、公路、電信、郵政、航政;並監督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
(0711123 全文修正)
交通部主管全國交通行政及交通事業。
(1120516 全文修正)
行政院為辦理全國交通行政、交通建設及產業業務,特設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
- 業名詞
交通部管理並籌辦全國電郵、郵政、航政及監督民辦航業。
交通部管理經營全國電郵、郵政、航政,除法律別有規定外,並監督民營交通事業。
交通部規畫、建設、管理、經營全國國有鐵道、公路、電政、郵政、航政,並監督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
交通部規畫、建設、管理、經營全國國有鐵道、公路、電政、郵政、航政,並監督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
交通部規畫、建設、管理、經營全國國有鐵道、公路、電政、郵政、航政,並監督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
交通部規劃、建設、管理、經營全國國有鐵道、公路、電信、郵政、航政;並監督公有及民營交通事業。
交通部主管全國交通行政及交通事業。
行政院為辦理全國交通行政、交通建設及產業業務,特設交通部(以下簡稱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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