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中港務局棧埠管理處組織條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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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置課長四人,主任一人,工務員一人,課員一人,副主任一人,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倉庫管理員八人,助理員一人,辦事員四人,技佐三人,領班一人,事務士八人,操作士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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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01228 制定)
本處置課長四人,主任一人,工務員一人,課員一人,副主任一人,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倉庫管理員八人,助理員一人,辦事員四人,技佐三人,領班一人,事務士八人,操作士八人。
立法理由本處人員之職稱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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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28 制定)
本處人員之職稱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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