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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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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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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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0930518 制定)
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立法理由一、本局政風室所置人員職稱及職掌。 二、參照現行本局暫行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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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518 制定)
一、本局政風室所置人員職稱及職掌。 二、參照現行本局暫行組織規程第八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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