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處務規程 第 1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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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建置及推動。 二、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三、本局與所屬機關資通安全之規劃、建置及推動。 四、本局及所屬機關業務資訊化之支援。 五、其他有關資訊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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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資訊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建置及推動。 二、本局與所屬機關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三、本局與所屬機關資通安全之規劃、建置及推動。 四、本局及所屬機關業務資訊化之支援。 五、其他有關資訊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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