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組織準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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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道之養護及興建。 二、國道之交通管理及行車安全維護。 三、國道通行費之徵收。 四、國道路邊設施之營運管理。 五、國道沿線環境之整理及維護。 六、國道用地、房屋與其他財物備置、保管、運用及財物處理。 七、國道職業安全衛生之管理事項。 八、國道維護、管理之研究發展及運用。 九、其他有關國道工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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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組織準則第 2 條,工程分局掌理著國道之養護及興建、交通管理及行車安全維護、通行費之徵收、路邊設施管理、沿線環境整理及維護、用地、房屋及財物處理、職業安全衛生、研發及其他相關工程事項。這些事項的相關法規資料需要參考《國道法》以及交通部相關法規。 不好意思,我無法回答你的問題。
- 徵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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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