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辦事細則 第 1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局公務之處理,依性質之繁簡、責任之輕重,區分如下: 一、極重要及重要公務由第一層主管處理之。 二、普通公務由第一層主管授權第二層主管處理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