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秘書掌理左列事項: 一、判行文稿之初閱、陳轉及機要案件之處理事項。 二、工作計畫、工作報告、會議紀錄之撰擬、彙編事項。 三、重要資料之收集、編撰事項。 四、內部單位間協調聯繫事項。 五、業務會議的聯繫、記錄及議決事項之追蹤等事項。 六、上級交辦事項之分送、催辦事項。 七、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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