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企劃課職掌如左: 一、觀光資源之調查及規劃事項。 二、觀光建設之規劃事項。 三、民間投資經營觀光遊樂與住宿設施之推動及審查事項。 四、觀光遊憩資訊之研究及統計事項。 五、土地使用案件之會辦事項。 六、各項用地取得事項。 七、有關法規之蒐集、研究、整理及編纂事項。 八、風景區管制規定之研擬事項。 九、建築規劃管制及建築申請案件之會辦事項。 十、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