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工務課職掌如左: 一、建設工程之規劃事項。 二、建設工程之探勘、測量及設計事項。 三、建設工程之發包、施工及監造事項。 四、植栽及綠化事項。 五、各項遊憩據點、公共設施之美化及維護事項。 六、自然災害之治理工程事項。 七、其他有關工程建設事項。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第5條,工務課的職掌包括建設工程的規劃、探勘、設計、發包、施工、監造、植栽、綠化、遊憩據點、公共設施的美化和維護、自然災害治理工程等事項。相關規定可參考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國家公園法以及漁港法等相關法規。例如,根據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對於未經觀光主管機關許可擅自開挖海岸岩石的行為,主管機關可以依法處以罰鍰並要求回復原狀或償還修復費用。此外,在漁港法第一章總則中亦明確規定了漁港的規劃、建設、經營、維護及管理等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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