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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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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設局務會議,每週舉行一次,以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各處、室、中心主管、專門委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出、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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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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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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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第 25 條規定:「本局設局務會議,每週舉行一次,以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各處、室、中心主管…」(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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