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處處長綜理處務,其權責如左: 一、工作計畫之指示及決定。 二、各課、室、站業務之監督、指揮及考核。 三、概算編製及預算分配之決定。 四、各級人員任免、考核、獎懲之核定及擬議。 五、工作報告編擬之指示及決定。 六、重要會議之主持。 七、文稿之批閱及核判。 八、其他有關處務之綜理。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