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處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其權責如左: 一、工作計畫之襄助及監督執行。 二、處長授權事項之處理與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課、室、站業務之督導考核。 四、各項會議之出席或主持。 五、其他有關處務之襄理。
本處副處長襄助處長處理處務,其權責如左: 一、工作計畫之襄助及監督執行。 二、處長授權事項之處理與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三、各課、室、站業務之督導考核。 四、各項會議之出席或主持。 五、其他有關處務之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