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業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服務區與休息站之規劃、營運、管理及督導。 二、國道加油站營運之管理及督導。 三、回數票證回收作業。 四、通行欠費裁罰之處理。 五、通行欠費強制執行、訴願、訴訟之處理。 六、電子收費前端設備管理、專用無線電臺執照申請、設備保養維護稽核與緊急作業協助及查核。 七、其他有關服務區、休息站及電子收費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業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服務區與休息站之規劃、營運、管理及督導。 二、國道加油站營運之管理及督導。 三、回數票證回收作業。 四、通行欠費裁罰之處理。 五、通行欠費強制執行、訴願、訴訟之處理。 六、電子收費前端設備管理、專用無線電臺執照申請、設備保養維護稽核與緊急作業協助及查核。 七、其他有關服務區、休息站及電子收費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