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處務規程 第 1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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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施行。
- 2.本規程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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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這是一個交通部鐵道局的規定,第19條表示這個規定會在民國107年6月11日開始實施。 舉例來說,如果你在107年6月11日之後要搭火車,就必須遵守這個規定。這個規定可能包括了一些關於火車安全、乘客禮儀等等的規定,讓大家可以更安全、舒適地搭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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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