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條例第十一條所獎勵交通建設之交通用地及第二十三條為興建本條例所獎勵交通建設所需之取、棄土區用地,其徵收或撥用之申請,主管機關得分別辦理之。
從上述情境無法得知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的具體內容和相關資料,因此無法提供針對該條例的逐條釋義及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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