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 2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同一順序之遺族有數人時,其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應平均領受之。
- 同一順序或順序在前之遺族,有一人或數人拋棄其應領之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或有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致喪失、停止或終止其領受權時,應由同一順序其他有領受權之遺族平均領受;同一順序無其他有領受權之遺族時,應依次由其次一順序具有領受權之遺族平均領受之。
- 拋棄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領受權,應以書面為之。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2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