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19

快速跳轉
  1. 1.收支營運表之內容如下: 一、收入,指本期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等各種收益或利得者。 二、支出,指本期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減少或負債增加等各種費用或短絀者。 三、本期賸餘(短絀),指本期收入減除支出後之餘額。 四、本期其他綜合餘絀,指扣除相關所得稅影響數前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餘絀、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等,與其他綜合餘絀項目相關之所得稅之合計數。
  2. 2.前項第一款收入之內容如下: 一、業務收入,指因業務提供服務、產品及接受各界捐贈、補助所發生之各項收入。 二、業務外收入,指因業務活動所發生之各項收入。
  3. 3.第一項第二款支出之內容如下: 一、業務支出,指因業務所發生之一切必要支出。 二、業務外支出,指因非業務活動所發生之各項支出。 三、所得稅費用(利益),指依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算應認列之所得稅費用(或利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所得稅名詞
  • 名詞
  • 所得稅法法規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9 條規定:「收支營運表之內容如下: 一、收入,指本期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等各種收益或利得…」(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