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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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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鐵路與道路相交處設置立體交叉時,其規劃、設計及施工單位依左列規定: 一、道路經由鐵路下方穿越者,其地下道主體及引道工程由各該道路主管機關辦理。 二、道路經由現有現行鐵路上方跨越者,依道路系統分別由各該道路主管機關辦理。
  2. 2.前項相關設計書圖應送鐵路機構審後施工,並由鐵路機構派員協助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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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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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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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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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 2 條規定:「鐵路與道路相交處設置立體交叉時,其規劃、設計及施工單位依左列規定: 一、道路經由鐵路下方穿越者,…」(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