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受委託辦理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業務之機關(構)、團體(以下簡稱受委託者),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掌理鐵路或大眾捷運系統之監督管理機關。 二、曾為或現為鐵路機構。 三、從事鐵路工程或運輸相關業務或任務之法人。 四、經教育部許可設立且設有建築、土木、機械、機電、交通或運輸學系或研究所之大學或學院。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