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主管機關應對其所監督之公路經營業隨時派員視察,並得檢閱有關帳列文件。
對於公路經營業,依據公路運輸業管理規則第40條,公路主管機關有權隨時派員視察,並得檢閱相關的帳列文件。舉例來說,假如某個公路經營業有違規情形,公路主管機關可以派員前往現場進行視察,並要求經營業提供相關的帳列文件以進行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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