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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標誌除另有規定外,得視需要採用反光材質或安裝照明設備。
  2. 依反光材質製作之標誌不得影響標誌原圖案之形狀及顏色。
  3. 照明設備一律用白色燈光,安裝於標誌牌之內部或上方或其他適當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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