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9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車輛停放線,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停放車輛之位置與範圍。
- 本標線之線型為白實線,線寬十公分。但機車停放線劃設於非車道上者,得採用線寬五公分。
- 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 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 路邊大型客車停放線設置圖例如下:
-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除平行停車外,其寬度應在三點三公尺以上,其地面應繪製身心障礙者圖案。圖例如下:
- 專用性停車位(停靠區),其寬度、長度、專用車種及適用時機由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設置,其地面應加繪白色專用車輛標字或圖案,並得配合設置標誌告示。圖例如下:

111 人 正在學習
NT$3,560
NT$13,800
省 $10,2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90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