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5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危險標誌「警5○」,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小心駕駛。設於危險路段將近之處。
- 本標誌下緣應設附牌,說明危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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