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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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限建範圍內,不得建造、設置危害公路路基、妨礙行車安全或有礙沿途景觀之建築物及廣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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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第 7 條規定,在限建範圍內,不得建造、設置危害公路路基、妨礙行車安全或有礙沿途景觀之建築物及廣告物。根據此法條,禁止在公路兩側範圍內建造或設置可能危害公路路基、妨礙行車安全或影響沿途景觀的建築物和廣告物。例如,假設有一座建築物的廣告牌擋住了司機的視線,導致交通事故,這就符合該法條所禁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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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