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第 3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提昇教學方法,該管公路主管機關得選定轄區內辦理成績優良之駕訓班辦理教學觀摩,所需經費並得酌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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