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駕訓班教練場面積,因被徵收致未達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標準者,其教練車數及招生人數按實際面積核減之。但其面積未達四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不得適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