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4 條
快速跳轉
本基金額度,應循預算程序辦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規定,本基金額度應循預算程序辦理。根據該法規,基金的使用必須依照預算程序進行。例如,根據行為時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水資源作業基金需要編列預算,並依照規定程序由「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支用,符合預算程序辦理的要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