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肇事暫不予核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處理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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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第一項所稱親屬,係指直系血親、二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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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司法院對曾經發生過的真實事件與相關案例的裁判書或判決書,我無法找到有關"汽車運輸業營業車輛肇事暫不予核准車輛過戶繳銷牌照處理辦法第 3 條"的法規解釋及相關範例。因此無法進行逐條釋義。
- 直系血親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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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