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長途電話規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新聞報社及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電台或其記者,在規定時間內,發至新聞報社及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電台人工制新聞通話,予以減價優待。但其通話內容以有關新聞事項為限。 記者至電信機構營業處所掛發新聞減價通話,應出示足以證明其身份之證件。 新聞減價通話僅適用叫號或叫人通話。
新聞報社及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電台或其記者,在規定時間內,發至新聞報社及通訊社、廣播電台、電視電台人工制新聞通話,予以減價優待。但其通話內容以有關新聞事項為限。 記者至電信機構營業處所掛發新聞減價通話,應出示足以證明其身份之證件。 新聞減價通話僅適用叫號或叫人通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