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廣播或電視電臺,於申請架設許可證時,應造具工程主管詳歷表,連同其職稱、詳細工作地點,送請主管機關核備,異動時亦同。
根據《無線廣播電視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65.06.25 訂定)》第19條的規定,各廣播或電視電臺在申請架設許可證時,需要提供工程主管詳歷表,包括職稱和詳細工作地點,送請主管機關核備,異動時也需要同樣的資料。 舉例:根據該法條規定,一家新的電視電臺在申請架設許可證時,需要提交工程主管詳歷表,其中包括工程主管的職稱、詳細工作地點等資訊,並且需要提交給主管機關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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