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主管機關應即時公布每一競價標的之暫時得標者及其暫時得標之金額。主管機關應於每回合結束時,公布暫時得標者及其暫時得標之金額、發生無效報價之競價者及其報價等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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