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 6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增進國民基本通信權益,提供偏遠地區基本通信服務,以達電信普及化之目標,經營者應依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繳交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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