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標者於本會得標通知到達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繳交履行保證金及最低特許費預收保證金後,由本會核發籌設許可;未依規定繳交者,喪失得標資格。
根據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31條,得標者必須在得標通知到達後的翌日起三十日內向本會繳交履行保證金及最低特許費預收保證金,才能由本會核發籌設許可。如果未依規定繳交,將喪失得標資格。 舉例來說,如果某公司在競標後被通知為得標者,根據此法條,該公司必須在30天內向相關機構繳交保證金和特許費預收保證金,才能取得許可。如果未能按時繳交,則會失去得標資格。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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