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價日期由主管機關於競價日之七日前公告之。
根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 20 條,競價日期應由主管機關於競價日之七日前公告。這條規定是為了確保競價活動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讓參與者有充分的時間來做準備。一個與此相關的範例是八十宜地字第12414號行政處分案,其中主管機關提前公告並確保競價活動的公開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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