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無線電頻率之發射不得對國際遇險頻率造成妨害性干擾。
  2. 前項國際遇險頻率為490kHz(千赫)、518kHz、2.182MHz、2.1875MHz、121.5MHz、156.525MHz、156.8MHz、406.1MHz及其他遇險、警報、緊急或安全信號。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 第3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