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爭議處理機構之組織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機構之名稱及業務所在地。 二、業務項目及其管理方法。 三、各項服務收費條件、費用運用及管理事項。 四、入會與退會之程序。 五、會員違反章程之處置。 六、章程之變更程序。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與電信消費爭議處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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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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