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 4 條
- 1.船舶無線電臺分為下列二種: 一、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船舶無線電臺。 二、非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船舶無線電臺。
- 2.船舶無線電臺主管人員為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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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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