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報告規則 第 2 條
快速跳轉
本規則所稱船舶,依海商法之規定。但不適用海商法之船舶,除軍事建制之艦艇外,得比照本規則之規定辦理之。
回 海事報告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本規則所稱船舶,依海商法之規定。但不適用海商法之船舶,除軍事建制之艦艇外,得比照本規則之規定辦理之。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