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音系統每七日應至少試放一次。
客船管理規則第 138 條規定,擴音系統每七日應至少試放一次。根據上述規定,船舶應定期進行擴音系統試放,以確保系統運作正常。這項規定的目的在於確保船舶上的擴音系統能夠及時有效地向乘客發出必要的訊息,以確保船舶的安全。例如,如果船舶遭遇緊急狀況,擴音系統能夠正常運作,可以及時向乘客發布相關的疏散或應變指示,以保障乘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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