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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船管理規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未滿一歲之兒童,不計入乘客定額。
  2. 前項兒童之年齡,以登船時實足年齡為準,並以合法證明文件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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