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 109 條
載運液氨或液氯之槽櫃船或配備有槽櫃之駁船,應配備有二個以上防氨或防氯用防毒面具或一套以上之氧氣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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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運液氨或液氯之槽櫃船或配備有槽櫃之駁船,應配備有二個以上防氨或防氯用防毒面具或一套以上之氧氣呼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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