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 73 條
將腐蝕性物質為甲板上裝載、甲板上覆蓋裝載、或甲板上室內裝載時,除依前條規定外,應依左列規定: 一、應使用墊子。 二、應裝載於遇有急迫危險時,容易拋棄於船外之場所。 三、應使不致洩漏至其他場所之管路系統內。 四、應有隨時可沖水使腐蝕性物質迅速排出船外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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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第73條的規定,如果要在船上裝載腐蝕性物質,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一、應使用墊子。 二、應裝載於遇有急迫危險時,容易拋棄於船外之場所。 三、應使不致洩漏至其他場所之管路系統內。 四、應有隨時可沖水使腐蝕性物質迅速排出船外之準備。 舉例:根據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第73條,當裝載腐蝕性物質時,必須使用墊子,以免腐蝕物質直接接觸甲板。例如在船上運載腐蝕性化學物質時,需使用特製的防腐墊子來避免與船舷接觸,以確保安全裝載和運輸。 參考資料:《航海法規解析》、船舶裝載危險品指南(最新版)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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