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船員服務規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舶在航行時或錨泊中船員均應依規定按時輪值,各當值船員,經主管許可,不得擅離職守。交值時,在接替者未接替前,仍應繼續工作,並即報告主管處理,如情形嚴重者,則報請船長議處。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