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船員服務規則12

快速跳轉

船舶在航行時或錨泊中船員均應依規定按時輪值,各當值船員,經主管許可,不得擅離職守。交值時,在接替者未接替前,仍應繼續工作,並即報告主管處理,如情形嚴重者,則報請船長議處。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船員服務規則第 12 條,船舶在航行時或錨泊中的船員必須按時輪值,並且在交班時,接班者未接替前,不能擅離職守,必須繼續工作並報告主管。如果情況嚴重,則需要報請船長議處。 參考資料將依照船員法相關規定進行釋義,並舉出相關案例作為依據,但抱歉目前無法提供具體資料。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船員服務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員服務規則第 12 條規定:「船舶在航行時或錨泊中船員均應依規定按時輪值,各當值船員,非經主管許可,不得擅離職守。交值時,在接…」(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員服務規則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