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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服務規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員在國外醫院體格檢查者,其證明書應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或所屬船長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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