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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服務規則 第 6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輪值輪機部門之通用乙級船員,秉承大管輪或當值輪機員之命,於船舶航行及在港時擔任當值,協助輪機員從事主、副機、鍋爐及艙面機械等之正常運作、保養維護及其他輪機部門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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