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 第 8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船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頒發獎狀或獎章: 一、擔任船員十年以上,工作成績特優者。 二、救護本船或他船出險有特殊功績者。 三、效忠政府,功績卓著者。 四、遇重大事故能事先舉發或協助,使船舶轉危為安者。 五、對船舶機器設備研究改進或創造發明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船員服務規則 第87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