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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船舶運送業管理規則 第 14 條

  1. 船舶運送因客貨運需要,租船、傭船、受委託船舶營運,應填具申請書(如附件十)送航政機關備查。
  2. 船舶運送業將其所有之船舶以光船出租前應填具申請書(如附件十)並敘明理由報請航政機關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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