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規則所稱各種水域之定義如下: 一、國際水域:指我國港口與外國港口間,或外國各港口間之水域。但不包括外海水域、沿海水域。 二、外海水域:指本國外海,沿海或附屬島嶼間之水域,而不屬於沿海水域者。 三、沿海水域:指本國沿海或附屬島嶼間之水域,其距離海岸不超過三十浬者。 四、內水水域:指本國江河湖泊及其他內陸水道或港區內之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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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稱各種水域之定義如下: 一、國際水域:指我國港口與外國港口間,或外國各港口間之水域。但不包括外海水域、沿海水域。 二、外海水域:指本國外海,沿海或附屬島嶼間之水域,而不屬於沿海水域者。 三、沿海水域:指本國沿海或附屬島嶼間之水域,其距離海岸不超過三十浬者。 四、內水水域:指本國江河湖泊及其他內陸水道或港區內之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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