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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火構造規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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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稱各種水域之定義如下: 一、國際水域:指我國港口與外國港口間,或外國各港口間之水域。但不包括外海水域、沿海水域。 二、外海水域:指本國外海,沿海或附屬島嶼間之水域,而不屬於沿海水域者。 三、沿海水域:指本國沿海或附屬島嶼間之水域,其距離海岸不超過三十浬者。 四、內水水域:指本國江河湖泊及其他內陸水道或港區內之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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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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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第 5 條規定:「本規則所稱各種水域之定義如下: 一、國際水域:指我國港口與外國港口間,或外國各港口間之水域。但不…」(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船舶防火構造規則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