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受損時之殘存能力,應以船舶之裝載資料為準予以考量,所有預期之裝載狀態及吃水與俯仰之變化應報請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核可。化學液體船未載運附表一之化學品,或僅載運該等化學品之殘留物時,其壓載狀況得不予考慮。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化學液體船構造與設備規則 第1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編章節定位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


